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