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 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