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 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