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