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 徙淮南王喜复故城 阳。上怜淮 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陵侯安为淮南王, 安阳侯勃为 衡山王,阳周 侯赐为庐江王,皆复得厉王时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 薨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