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