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