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 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 减百馀人 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 岁至千馀 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 小者数十人; 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 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 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 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 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 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 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