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 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 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 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南山大 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 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