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 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产 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 南亩,商 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 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 邑稽诸物,及商以 取利者, 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 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 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 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 钱。有能 告者,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田, 以便农。敢 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