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