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 二十乘,重耳安之 。重耳至齐二岁而 桓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 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 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 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 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 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 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 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 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 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