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 “孝武帝时 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 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 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 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