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 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 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 算如故。诸贾 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 以取利者 ,虽无市 籍,各以其 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 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 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 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