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