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八年,初,宣公 爱夫人夷姜,夷姜生子伋,以为太子,而令右公子傅之。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,未入室,而宣公 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, 说而自取之,更为太子取 他女。宣公得齐女,生子寿、子朔,令左公子傅之。 太子伋母死, 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。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 ,心恶太子,欲废之。及闻其恶,大怒,乃使太子伋於 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,与太子白旄,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。且行,子 朔之兄寿,太 子异母弟也,知朔之恶太子而君欲杀之, 乃谓太子曰:“界盗 见太子白旄,即杀太子,太 子可毋行 。”太子曰:“逆父命求生,不可。”遂行。寿见太子不止,扑盗其沧旄而先驰 至界。界盗见其验,即杀之。寿已死,而太子伋又至,谓盗 曰:“所当杀乃我也。”盗并杀太子伋,以报 宣公。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。十九年,宣公卒,太 子朔立,是为惠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