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 斯以闾阎历诸侯,入 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 斯知六之归 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 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 合,严威酷刑,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 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 极忠而被五 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 功且与周、召列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