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