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