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 逐利。於是公卿言 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 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 元元,宽贷赋,而民 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无有,皆 仰县官。异 时算轺车 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 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 虽无市籍,各以 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 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 边一岁,没入 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 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