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