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