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 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