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 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 有租及铸,率缗钱 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 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 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 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 贾人有市籍者,及 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 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 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