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 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 重耳爱齐女,毋去 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 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 者,劝重 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 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 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 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 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 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 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