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