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