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 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 其故俗治 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 郡,各以地比给 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 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 赡之。然兵 所过县,为以訾 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