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