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 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 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