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