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