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 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 ,某日可取妇乎? 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 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