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