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二岁,赤侧 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 郡国无铸钱,专 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 ,而令天 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 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民之铸钱益少, 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