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 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 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 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 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 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 日,呕血而死 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