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诸 侯,入事 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 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公,可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不 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 ,持爵禄之 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 ,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 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 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 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