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 曾子同名族者 而杀人,人告曾 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 曾子之母曰:吾子不杀人。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尚织自若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 曰:曾参杀人。 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 夫以曾参之贤,与母之 信也,而三 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