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东猎 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 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 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 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 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 梓,丰大 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 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 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 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