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