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子 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 曾子之母曰: 吾子不杀人。织自若。有 顷焉,人又曰:曾参 杀人。其母尚织自若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 之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惧, 投杼逾墙而走。 夫以曾参之贤,与 母之信也,而三人 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