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 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 而桓公卒,会 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 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 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 ,劝重耳趣行。 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 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 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 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 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 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 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