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 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 庸知其盗买县官器 ,怒而上变告子 ,事连汙条 侯。书既闻上,上 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 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 葬器也,何谓反邪 ?”吏曰:“君侯纵 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 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 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 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 五日,呕血而死 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