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利尽而交 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 劫杀郑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杀之 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 身死而不 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 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