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