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 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 内乱,齐孝公之立 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 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 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 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 报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 曰:“事不成 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 成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” 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