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 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 孙鞅之事 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 刀锯以禁奸邪 ,信赏罚 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 蒙怨咎,欺 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 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 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 为危易行 ,行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 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 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 ,视死如归; 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 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