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 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 陆梁地, 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 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 中并河以东 ,属之阴山,以 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 又使蒙恬渡 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 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 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