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 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 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