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 广饶之地。陛下 损膳省用 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 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 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 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 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 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 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